土地归属问题,与子女户籍不同会有影响吗?
仙居县专业刑事律师
2025-06-14
低保户老人去世,土地归属与子女户籍不同一般不影响继承权。分析:根据我国法律,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,但农户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内享有使用权。低保户老人去世后,其承包的土地原则上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续承包,这与子女的户籍是否在同一地方无直接关系。然而,具体能否继承还需考虑当地土地政策、承包合同内容及是否有其他家庭成员在同一户内等因素。提醒:若子女因户籍问题导致土地权益受到侵害,或集体组织收回土地,表明问题已较严重,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处理方式:从法律角度看,处理低保户老人去世后的土地归属问题,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:一是通过协商与集体组织达成一致;二是依据土地承包合同及法律规定,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;三是若权益受损,可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。选择建议:首先尝试与集体组织协商,若协商无果,再考虑依据法律申请变更登记或提起诉讼。选择时,应权衡成本、效率及自身实际情况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具体操作:1.协商处理:与集体组织沟通,说明情况,请求确认或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,确保子女能继续承包土地。2.申请变更登记:依据土地承包合同、老人去世证明及子女继承权证明,向当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。3.提起诉讼:若协商无果,且土地权益受到严重侵害,可聘请律师,收集相关证据,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,并请求赔偿损失。在整个过程中,应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,以备不时之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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